妊娠紋 能用雷射去除嗎?
楊國輝醫師著
一位年輕女孩,因未婚生子而在肚皮上留下許多難看的妊娠紋,來門診要求以「雷射」去除。
雷射去除色素斑、刺青、血管瘤及皺紋的效果已廣受肯定,對未成熟之肥厚性疤痕亦有一定療效,但對妊娠紋的療效則極有限。妊娠紋的形成,是皮膚在急速擴張﹝如懷孕羊水過多、巨嬰、多胞胎或體重快速增加﹞時,真皮層中的彈力纖維因承受不住張力而斷裂,乃在皮膚表面出現一條條縱向斑紋,初期呈粉紅色,後逐漸淡化而變成白色。
皮膚的彈力纖維一旦斷裂,便不可能修復,雷射只能讓妊娠紋從粉紅變白色的時期縮短,卻無法使它消失。
去除妊娠紋的方法有兩種:
一、 逐條切除再縫合,但或多或少仍會留下疤痕。
二、 做「拉肚皮手術」,把下腹部的鬆弛肚皮完全切除後再拉緊、縫合,能有效去除妊娠紋,但有兩個缺點:
1. 是將在下腹及鼠蹊部留下一道廿餘公分長的刀痕﹝會隨時間淡化,且在內褲可遮蓋範圍內﹞。
2. 是往後不能再懷孕,因肚皮再無膨脹空間。
﹝本文原載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聯合報家庭與婦女版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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